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通知
科研【2017】007号
各学科:
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已正式开始,现将有关申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本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一、申请书填报方式
1、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填写方式,即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在线申请;无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将姓名、联系邮箱、联系手机等信息发送到科研科联系邮箱以设立账号。
2、因申请人简历由系统根据申请人在线填写的个人简介信息、承担项目情况和个人研究成果自动生成,故请申请人务必全面正确填写相关信息。
二、申请人条件及其注意事项
我院科技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符合申报指南(附件1)中申请须知(附件2)关于申请人条件的要求、遵守限项规定(附件3)以及项目指南中部分类型项目对申请人条件的特殊要求。中山大学原则上不再受理离退休人员(返聘者除外)申请项目,也不接受无工作单位或者校外人员以中山大学为依托单位申请项目。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1、应仔细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等(可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阅),严格按照各类型项目的填报说明与撰写提纲以及申请须知中申请书撰写要求和项目指南中各科学部的具体要求,参考申请书撰写注意事项(附件4)认真撰写申请书,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涉密的内容,同时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除依托单位公章外的全部内容负责。
2、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预算编报须知(附件5)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项目预算,有关直接费用预算金额可参考项目指南中各类型项目的平均资助强度。预算说明书需详细撰写。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制预算(简称分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报预算(简称总预算)。
3.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主要参与者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姓名中的字符应规范。否则,会导致系统超项检查失准,并将视为学术不端行为!
4、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一式三份(至少一份为原件),请把签字盖章页置于最后一页并装订整洁牢固(如使用订书机请将露出纸面的尖端用胶带等材料覆盖以免工作人员划伤)。注意:相关指南中要求提交电子版的代表性论文,无需在纸质材料中提交。
5、申请人可以提出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申请的通讯评审专家名单,内容包括回避专家姓名和单位及其理由,回避名单应密封于信封中并订在申请书原件封面内。
6、请申请者认真阅读《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科研诚信须知》(详见附件6)并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论文的署名、排序、标注应属实。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学部、不同类型、不同申请人、不同依托单位等名义申报。
四、主要时间节点
2月14日前 | 各科室上报申报人数及项目信息 |
2月14日 | 杰青、优青、重点类项目提交院内评审用申请书(草稿)电子版至科研科 |
2月15-21日 | 医院组织杰青、优青、重点类项目评审 |
2月23日前 | 杰青、优青、重点类项目提交校内评审用申请书(草稿)纸质版一式三份至科研科 |
2月27日前 | 网上完成申请书的首次提交,以便科研科进行形式审查。 |
2月27日前 所有涉及人体、动物的项目提交伦理简表电子版(附件7)发送至xuejialee@163.com, 邮件名称请注明“2017年国自然伦理申请简表—科室+负责人姓名”。 | |
2月27日-3月4日 | 科研处对所有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网上系统进行) |
3月5-8日 | 形式审查问题修改(网上系统进行)、上传附件材料 |
3月13日17:00以后停止接收纸质申请书 |
五、其它事项
1、非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人员需附2位同领域高级职称人员推荐信(模板参见附件8),在职研究生申请需单独附导师同意函。
2、对于创新研究群体、杰青等需要学术委员会出具推荐意见(模板参见附件9)的申请项目,请于2017年2月27日前交科研科统一办理,电子版请发送cainq3@mail.sysu.edu.cn邮箱并抄送zhweiw2@mail.sysu.edu.cn。
3、我院在站博士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须于2017年2月27日前向学校提交由博士后申请人、合作导师签名的承诺书(模板参见附件10),保证博士后申请人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者出站后继续留在原单位从事科学研究;我院审核批准后,统一出具学校书面承诺。
4、凡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的申请项目、涉及合作研究单位的,应签订合作申请框架协议(模板参见附件11)并于2017年2月28日前提交科研科审核,再到科研院基础研究管理处办理审核盖章手续。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的合作协议(附件12),按照指南要求签订。
5、凡我校人员参加外单位的申请项目,我校参与人员必需先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字,前往科研科开具介绍信,到科研院基础研究管理处办理加盖学校公章手续;同时还需登记相关项目信息(尤其是高级职称人员信息)、留下联系方式,以备辅助超项检查。
6.请负责人和科室审核人员对照《申请书形式审查表》(附件13)进行申请书自查,负责人签名后随申请书一并交科研科,无需与申请书装订在一起。
7.不在集中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上述如有未尽或不明之处,请咨询科研科。
六、申报工作的联系方式
1、《申请书》填写技术问题联系方式:
邮箱:support@nsfc.gov.cn,(010)62317474
2、科研科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035 87334871 联系邮箱:zhweiw2@mail.sysu.edu.cn
3、科学研究院基础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4111595、84115962
办公地址: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中山楼314室
科研科
2017年1月18日
附件:
2. 申请须知
3. 限项申请规定
4. 申请书撰写注意事项
5. 预算编报须知
7. 伦理申请表
8. 专家推荐函(模板)
10. 博士后申请承诺书(模板)
11. 合作申请框架协议(模板)
12. 重点国际合作项目、海外港澳项目合作研究协议书撰写说明及范本
13.申请书形式审查表